无障碍
适老版
序号 | 确认项目 | 依据(名称、条款项) | 内设执行机构 |
1 | 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,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。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第11条 | 教育科 |